《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黄小希、李惠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29日发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确定了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
行动计划分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特定群体权利,人权教育和研究,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和监督等部分。
行动计划指出,自2009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两期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明显提升,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
行动计划说,2016—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中国人权事业持续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是:
——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普遍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力实施脱贫攻坚,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有效保护产权;总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使发展机会更加公平,发展成果更加均等地惠及全民,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保障诉讼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畅通、创新渠道,促进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实现。
——充分保障各类特定群体权利。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努力消除性别歧视;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深入开展人权教育。将人权教育与国民教育、全民普法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权精神内涵,培育全社会尊重人权的文化。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工作。认真履行人权条约义务,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广泛开展人权对话、交流与合作,向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相关报道见第十三、十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