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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市2017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2017-10-11 10:44:06文章来源:

关于开展济南市2017年度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市2017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在行政执法岗位从事执法工作,已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上完成信息提交并通过各级法制办审核的工作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培训。详见《市直2017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名单表》(附件)。

二、网上培训学习说明

1012日至1031日,各部门参训人员登录“法制教育网”(www.zhifa315.com,“用户名”为执法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登录后进入“济南市行政执法人员远程教育培训”页面,在课程列表中选择要学习的课程,点击“开始学习”进行听课。

参训人员必须认真完成网站所列的8门“必修课”学习,完成后网站自动提示学习完成。听课过程中,页面会不定时出现习题,参训人员要及时解答,如不解答则视为没在听课,本课程即为没有完成。

参加培训的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jnfzb.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进行复习,也可以登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用户名”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或者“000000”)做模拟考试题。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工作,精心组织本单位相关申请办证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按照相关规定,不参加培训、完不成培训课时的不得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共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各县区的培训工作由各县区参照市直培训的课程内容和时间要求自行安排,并将培训方案于1018日前传真至市法制办监督处。

全市统一网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邵泽民   王艺

联系方式:66603063(传真)  66603065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