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劳动纠纷;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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