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新闻>正文页

潍坊市关于组织2017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7-09-14 10:11:07文章来源:

关于组织2017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局),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法制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安排,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于10 月底前完成。前期,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我市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已在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录入信息且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的人员。具体名单可在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考试情况查看”页面或9 14 日在潍坊政府法制网通知公告栏查询。

部分信息审核未通过人员务于9 13 日前,完成信息修改提报工作。信息审核工作将于9 15 日前全部完成,逾期市政府法制办将不再审核。

二、培训安排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市属各开发区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采取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实施;各县市区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

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各县市区法制办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务必于10 15 日前完成。

(一)网上培训登录。9 15 日开始,市级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可登录“潍坊市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网站”https://www.zhifa315.com),参加远程在线教育培训和模拟测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末位x 输入小写字母),初始登录密码为123456,登录后在课程列表中选择要学习的课程,点击“开始学习”进行听课。参加培训人员务必于9 10日前登录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个人身份证号进行核对,如信息有误立即修改,否则将无法参加网上培训。

(二)网上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8 门课程共计26.5学时。选修课程包括公共法律、宏观政策和素质提升方面的37门课程共计127 学时,供执法人员作为自我提高的课程自行选修。

(三)网上培训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于10 15 日前完成必修课程“六法一条例一规定”共1150 分钟的学习,方可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逾期未学完规定课程、未达到规定时间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在线培训系统具有模拟考试功能,模拟考试内容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为主,参加培训人员完1150 分钟在线学习任务后,方可在系统中进行模拟考试。

三、有关要求

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是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执法培训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本次网上培训必修课教学视频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内容为主,针对性很强,参加培训人员务必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为执法资格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

联系人:孙峰,电话:8091558

2017 9 7